全体教职工同志们:大家好!
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座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,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。宝鸡市历经16年艰辛创建,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,2017年、2021年有顺利通过第五届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复审,现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检在即,为保住来之不易的“金字招牌”,特提出如下倡议:
一、遵守社会公德
文明礼貌、助人为乐、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、遵纪守法。
二、坚守职业道德
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热情服务、奉献社会。
三、崇尚家庭美德
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互助。
四、提高个人品德
爱国奉献、明礼遵规、勤劳善良、宽厚正直、自强自律。
五、日常行为规范
1.不吸烟酗酒,厉行节约我践行。
2.不横穿马路,文明礼让靠右行。
3.不闯红黄灯,安全驾驶保路通。
4.不信口雌黄,文明上网重保密。
5.不插队拥挤,出游随俗不盲从。
6.不传播是非,团结协作聚合力。
7.不随地吐痰,邻里互助新风尚。
8.不争吵谩骂,文明养犬不伤人。
9.不乱扔纸屑,保护环境生态美。
10.不体罚学生,立德树人做表率。
思政课教学部
2021年9月18日